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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基研》 霞路/作者
證監會網站顯示,8月26日,首批與基金規模、業績或投資者持有時間掛鉤的20只浮動費率基金已經獲批。而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8月31日,市場上僅有22只基金(或其部分份額)采用浮動費率方式收取管理費,多數在2013-2015年間發行。
簡言之,2023年的這批20只浮動費率基金,在數量上已經接近過去10年發行的總和。那么,浮動費率基金有什么樣的特點?是否為基金投資者提供了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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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隔十年,浮動費率基金再度密集“抱團”出場
回望歷史,2013年,首批浮動費率基金密集發行,為公募基金在費率結構優化方面進行了探索和實踐。
2023年7月8日,證監會發布了公募基金費率改革的工作安排,將全面優化公募基金費率模式,以穩步降低行業綜合費率水平。在公募基金費率改革的大環境下,浮動費率的公募基金產品或再次迎來了發展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獲批的20只浮動費率基金中,有3只的費率與規模掛鉤,有8只的費率與業績掛鉤,有9只的費率與持有期掛鉤,而且這20只浮動費率基金,全部為混合型基金。
其中,獲批的浮動費率基金里,華夏基金、富國基金各有兩只,分別為華夏信興回報混合型基金、華夏瑞益混合型基金;富國核心優勢混合型基金、富國遠見精選三年定期開發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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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類浮動費率基金“各有千秋”,管理人與持有人“利益共擔”
按費率的掛鉤對象劃分,三類收費方式可謂“各有千秋”,能夠滿足不同類型投資者的需求。
首先,費率與基金規模掛鉤的基金,其管理費按照基金管理規模分檔收取,基金規模越大,所適用的費率水平就越低。
其次,費率與業績掛鉤的基金產品,其按照基金業績表現分檔收取管理費,費率水平可上下浮動。當基金的收益水平不及約定水平時,管理費可適當向下浮動;而當基金的收益水平高于約定基準時,基金的管理費率會適當增加,向上浮動。
最后,是費率與持有期掛鉤的基金產品,基金持有人持有基金的時間越長,其管理費率越低。
然而,一方面,無論是哪一種浮動費率收費方式,浮動費率基金產品都在基金契約層面建立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經理和持有人三方在長期利益上的共享機制,這或將有利于促進和鼓勵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經理進一步提升主動投資管理能力、鼓勵基金投資者長期持有基金。
另一方面,無論是哪一類基金,基金的收費方式如何,基金本身能否做大做強、能否為投資者帶來利益,歸根到底,還是取決于基金的投資運作以及基金經理的管理能力。
首批浮動費率基金獲批就已經有20只,未來,基金市場上或會有更多浮動費率基金面世。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者如果想要投資采用浮動費率方式進行收費的基金,應該要注意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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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費方式“各有千秋”,缺點“各具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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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益率“牽手”管理費,基金管理或“過度冒險”
對于采用與收益率掛鉤的浮動費率收費的基金而言,基金收益率越高,管理費率越高。誠然,這會鼓勵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經理進行積極的管理。
基于“收益率越高,管理費率越高”的條件,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經理是否會追求更高的管理費率,試圖增加風險暴露以博取高收益呢?這樣一來,基金實際上面臨的風險是否會與投資者實際的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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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浮動費率與持有期“聯動”,短期持有或會擴大損失
在基金的浮動費率與持有期掛鉤的情況下,基金持有期越長,管理費率越低、管理費越少;反之,投資者持有基金的時間越短時,需要支付的管理費越多。
然而,基金投資者的基金持有期限,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金的業績。如果某一只浮動費率基金設置的短期持有管理費率高于固定費率的基金,且該基金的凈值在短期內出現了大幅下跌,基金持有人若想要及時止損、贖回基金,過高的管理費率是否會加深投資者的損失呢?
無論基金的管理費采用哪種收費方式,基金能否獲得收益,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基金的投資運作、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經理的管理能力。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除了可以考慮基金的風險特征和自己投資期限是否相匹配,還可以對基金經理的過往歷史業績、風格等因素進行分析,選擇自己比較認可的基金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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