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又到了。
自1991年中央電視臺舉辦了第一屆“315”晚會開始,以“消費者權益保護”為主題的國際消費維權活動,在中國已經展開了32年。
32年來,揭露了很多行業亂象,曝光了很多企業,消費者維權意識覺醒,也出現了“職業維權打假”。
同時還有另外一種聲音,要“遏制職業打假人惡意索賠”,雖然明確指向的是“職業打假人”,但網友缺并不買賬:
截自新浪網
“我尋思有職業打假人存在的原因是有假可打 ”
“應當鼓勵職業打假人,造假企業不就應當消滅嗎?”
“法律對制假販假的處治力度不夠,支持職業打假人來補充!”
……
有網友敏銳地發現提出這種建議的是,某著名零食企業的董事長,聯想到這家企業此前出現過的“鱈魚腸被質疑是雞肉腸”“黑糖話梅鉛含量超標”以及黑貓投訴上頻繁的“食品中出現異物”等事件,有網友質疑有關其打擊“職業打假人”的建議是“造假者公然打擊打假者”。
深受“職業打假人”其害不只有食品公司。
2022年5月份,重慶女子賣150碗扣肉被職業打假人索賠5萬元,面對職業打假人,分不清散裝食品、預包裝食品的小攤小販苦不堪言。
“知假買假”的職業打假人算不算消費者?他們的訴求該不該得到支持?
有網友覺得職業打假人就是在以暴制暴,“利用人性的弱點,行的是滿足自己貪欲的事。職業打假人與被打假者半斤八兩”;
也有網友肯定了職業打假的積極意義,“啄木鳥捉害蟲,你管他是不是為了填飽肚子”……
從“中國打假第一人”王海出現以來,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職業化的打假事業中,20多年來,“職業打假人”是正是邪、“打假”行為背后的灰色交易、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保障一直都爭議不斷。
從“打假英雄”到“職業打假人”
1994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正式實施。
為了更好地宣傳普及《消法》,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監督部主任武高漢,策劃了一檔名為《懸賞打假》的節目,節目里的記者買了兩個假鱷魚錢包,依據《消法》第49條索賠,獲得雙倍賠償。
1995年的春天,無意中看了節目的王海在北京隆福大廈買了兩副“索尼”耳機,可把消協、技術監督局、索尼公司跑了個遍后還是沒能如愿。
不服輸的王海又加大力度買了10副耳機,經媒體發酵后,不僅順利拿到了賠償,王海的維權行為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王海成為了大眾口中的“打假英雄”。
了解到王海購假索賠的困難后,《消法》起草人之一、著名法學家河山也親歷了一次維權,他在一家畫店買了兩幅徐悲鴻的假畫,并把畫店送上了被告席。最終,他拿到了中國首例打假賠償的《民事判決書》。
打假行為從此有了法律支持。
為了“支持、鼓勵更多的王海類的消費者積極參與打假工作,把假冒偽劣商品趕出市場,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利益”,1995年12月,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設立了“消費者打假獎”,王海就是獲得該獎的第一人,獎金5000元。
得到官方和社會輿論支持的王海由此帶動了一大批“職業打假人”。
揭露中國柴油輕卡汽車行業整體造假事件的劉殿林,靠著高麗參一戰成名的葉光,“中國藥品打假第一人”高敬德,“中國乳業打假第一人”的蔣衛鎖,參與打擊假藥行動的臧家平……個個戰績頗豐,聲名鵲起。
“職業打假人”的口碑轉折點在2002年。
被稱為“山東王海”“假藥克星”的臧家平按照以往的經驗通過假藥“藏汴寶”向陜西一家保健廠索賠。
臧家平在購假索賠之外,還告訴該保健藥廠副廠長寧某,自己的筆記本電腦里有一篇對藥品不利的文章,要求寧某用3.5萬元收購該臺筆記本電腦。
擔心產品名譽受損的寧某先是答應下來,反手就是一個報警電話。2003年12月,臧家平因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以“打假”為名的“假打”
雖然許多自詡為公眾利益而行動的“職業打假人”不愿把敲詐勒索之徒視為同黨,但是職業打假的亂象確實存在。
部分所謂的“職業打假人”明知商家并沒有欺詐行為,卻故意采取栽贓、掉包等不正當手段騙取懲罰性賠償。
消費者發現“假貨”只是“假一賠十”,可一經監管部門查實,就是5萬起罰。由于這樣的利差存在,商家大多選擇息事寧人。
假打者以向主管部門舉報、媒體曝光等手段威脅商家。要是不配合,打假群里一句“明天都到這家店里現場打假”就有夠讓商家煩的了。
濟南某大型商超店長姜先生甚至反應:“最惡劣到什么程度?過年過節的時候,我們好多店長收到信息,‘我明天回老家,你給我準備兩個禮盒’,這跟敲詐有啥區別嗎?”。
這些假打者為了索賠,不斷地向商家和監管部門施壓,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擠占了其他正常消費者的維權空間。
有資料顯示2021年杭州市余杭區消費者投訴舉報量達50萬件,其中涉惡意投訴舉報量占40%以上。
對此,余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歡迎真正反映商品質量問題的投訴舉報,堅決反對雞蛋里挑骨頭、無中生有的惡意舉報”。
而“由于惡意投訴舉報量大、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多,執法人員在核實調查和處理惡意索賠人訴求方面消耗了大量精力。”
面對惡意假打索賠,的確需要有關部門的規范化監管,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假打者可以利用消費者權益“胡攪蠻纏”,但是無良商家也可以用“職業打假人”污蔑正常消費者,阻礙他們正當維權。
圖源豆瓣學習法律小組
因為打著“職業打假人”名義的假打者作惡多端,所以職業打假人就應該人人喊打嗎?以后消費者需要維權,商家給安一個“職業打假人”的帽子就可以讓維權事件不了了之嗎?
2月16日,重慶的馮女士和家人來到位于九龍坡巴山地鐵站附近的香港優優超市(金石廣場店)購買5袋大米。
發現過期后,馮女士要求超市“假一賠十”。
可商家不僅不同意,還把馮女士打到住院,事后還憤憤不平道馮女士不是普通消費者而是是“職業打假人”,并且聲稱他們已掌握相關證據,絕不向馮女士妥協。
誰來保護消費者?
消費者應該拿起法律武器,自己保護自己。
作為消費者,能不能發現假貨是一個問題,就算發現了,如果商家不愿負責,那么取證、舉報、申訴的每一個環節都將困難重重。
就算“有一雙慧眼”能把假貨“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在有限的精力面前大多數人可能也只是選擇吃悶頭虧。
前不久,某百萬粉絲的探店博主自帶電子秤探訪數個知名火鍋店,除了海底撈以外可以說是全員塌房,缺斤少兩最嚴重的傣妹火鍋,其200克毛肚實測僅126克,200克的牛肉實測只有142克……
在他的主頁里,帶秤探訪烤肉店、帶秤探訪熟食店、帶秤買水果、帶秤買魚等等,下到街邊移動攤位上到大型連鎖店、上市公司,短秤現象比我們想象的更普遍更嚴重。
可就算知道了,有多少人買鴨脖時會質疑斤兩,又有多少人會為了十元不到的差價和店員爭論, 而察覺情況不對的店主輕輕一撥就能將“八兩秤”上的物品重量復原,消費者想鬧大都沒證據。
維權需要“較真”的性格,需要熟悉法律條文,更需要時間和金錢成本,而這些,可能只有職業打假人全部具備。
雖然從主觀上講,職業打假人打假可能是為了不菲的索賠額,但客觀上看,打假行動在某種程度上確實有利于遏制假貨泛濫,有利于約束商家或平臺的管理疏漏、夸大宣傳、不規范經營等問題。
職業打假人的爭議很大一部分在于盈利,社會上也有如郭振清那樣“公益式”的打假人,他們不缺錢也不求回報,但光靠個人散財,什么時候才能撼動制假售假的大樹。
郭振清作客央視《面對面》節目
打假行為是觸及到部分售假企業的名譽、制假企業的核心利益的。
有“職業打假人”幾年前就在微博爆料過幾家知名電商的封禁方式:
電商平臺將打假人列入黑名單,并限制任何商家給他發貨;也有的是一旦被起訴,他的帳號就被限制購買功能;力度最大的是亞馬遜,直接封禁打假人的帳號,并稱永久不能恢復,同時也警告他,以后他再注冊的任何帳事或者相關聯的帳號,都將無法使用。
再將目光集中到今天希望遏制職業打假人惡意索賠的零食企業,這也不是第一個有食品公司背景的人大代表提出針對職業打假人的建議了。
最令人無奈的是提議遏制群眾打假的湖南果秀食品代表,其自家生產的水果罐頭2017年因篡改生產日期被監管部門賠償消費者46萬元。
這些憤怒聲討職業打假人“對市場經濟秩序的良性運行造成了干擾”“給首都營商環境帶來了負面影響”的食品公司代表們何嘗不是公權私用,和他們聲討的假打者又有什么區別……
參考資料:
中國青年報:成長中的王海
法治日報:職業打假人:打假絕不是假打
華商韜略:中國打假往事:有人被斃,有人賺瘋,還有人走向了全世界
IC實驗室:專買假貨年入千萬?拳打羅永浩腳踢辛巴,職業打假人灰色往事
中國青年網:惡意索賠產業鏈惡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