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鄭勇康
編輯:張佳茗
青島海灣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灣化學”)自2023年7月20日被上交所問詢后,至今都沒有作出回復。目前,海灣化學已更新了4次財務數據,但并未同步更新披露招股書,公司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審計機構為畢馬威華振。
在IPO陷入停滯的同時,海灣化學還因信息披露問題被予以監管警示,這從招股書出現的低級錯誤可見一斑。
業績承壓,對控股股東負債高
海灣化學由國營青島化工廠改制設立而來,公司的主營業務為氯堿化工、有機化工原料和高分子新材料以及無機硅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包括乙烯法PVC、苯乙烯、聚苯乙烯以及燒堿。
2019年至2022年1-6月(下稱“報告期”),海灣化學的營業收入分別為703,782.11萬元、605,311.44萬元、1,302,756.50萬元和696,227.23萬元,同期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48,490.20萬元、30,116.05萬元、207,673.78萬元和100,578.92萬元。
2021年,由于國內外氯堿產能供給不足,產品價格上升,而海灣化學PVC二期項目和燒堿二期項目于2020年底投產,主要產品的產能、產量和銷量也同步提升,公司營業收入和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同比大幅增長,增幅分別為115.22%、589.58%。
但由于苯、乙烯等原材料價格提升較高,而公司主要產品聚氯乙烯、苯乙烯的價格在2022年下半年有所回落,海灣化學的業績也面臨下滑的風險。據招股書,公司預計2022年實現營業收入區間為1,244,500.00萬元至1,441,000.00萬元,同比波動為-4.47%至10.61%;預計實現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區間為108,300.00至125,400.00萬元,同比波動為-47.85%至-39.62%。
盈利空間收窄的同時,海灣化學或還存在一定的資金壓力。
報告期各期末,海灣化學的合并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2.41%、71.72%、52.81%和63.28%,流動比率(倍)分別為0.83、0.30、0.54和0.53,速動比率(倍)分別為0.57、0.14、0.26和0.30。
同期,同行業可比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36.11%、35.00%、36.10%和37.97%,流動比率(倍)平均值分別為1.90、1.82、1.83、1.77,速動比率(倍)平均值分別為1.69、1.64、1.61、1.56。
海灣化學表示,公司主要償債指標不及同行,主要原因為2020年至今,公司投建的項目較多,對資金需求較大;同時受原股東減資退出影響,對公司造成一定的資金壓力,公司從關聯方及銀行取得的借款增加。
報告期初,青島海灣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海灣集團”)和青島堿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堿業發展”)分別持有海灣化學54.07%、45.93%的股份。2020年6月,堿業發展減資退出,海灣化學回購公司45.93%股份的價格為238,778.33萬元,以債權抵消部分后,剩余210,464.47萬元轉為海灣化學對堿業發展的欠款。
同年7月,海灣集團收購堿業發展為控股子公司,海灣化學對堿業發展的欠款也在當年全部變更為對海灣集團的欠款。本次發行前,海灣集團直接持有海灣化學62%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東。
截至2022年6月末,海灣化學從海灣集團拆入資金的余額為82,498.32萬元,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海灣化學對海灣集團的利息支出分別為3,344.51萬元、6,907.34萬元和1,744.13萬元。
收購、出售資產均與控股股東相關
報告期內,海灣化學還收購了兩家子公司,并無償轉讓了一家子公司,均與控股股東海灣集團相關。
2020年5月,海灣化學以1,672.34萬元的價格收購了青島海灣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海灣新材料”)100%股權。
海灣新材料成立于2003年9月9日,主要從事砂漿的制造和銷售。據企信網信息,2019年9月10日,海灣新材料發生了投資人變更事項,變更前青島魯紅建筑材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魯紅建材”)、青島海灣水泥有限公司(下稱“海灣水泥”)分別持有海灣新材料50%的股份;變更后青島海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海灣新材料科技”)100%持股海灣新材料。
海灣水泥是海灣集團的全資子公司,于2024年12月注銷;海灣新材料科技為海灣集團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其少數股東青島魯紅投資有限公司與魯紅建材受同一股東控制。
也就是說,海灣集團取得海灣新材料控制權后不久,就將其出售給了控制下的子公司海灣化學。
在被海灣集團合并的前一年(2018年),海灣新材料實現主營業務收入0萬元,凈利潤9.43萬元;截至2018年末,公司的資產總計2,984.21萬元,所有者權益合計1,927.78萬元。被海灣化學收購之后,海灣新材料未實際開展經營業務,資產及債權債務由海灣化學承接,隨后于2020年11月注銷。
值得一提的是,招股書及企信網等公開信息均顯示海灣新材料的成立時間為2003年9月9日,而招股書在介紹收購海灣新材料股權的情況時表示,海灣新材料成立于2003年3月。
第二起收購發生在2022年3月,海灣化學以非公開協議轉讓方式,現金受讓海灣集團持有的青島海灣科技產業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稱“海灣產業研究院”)50.00%的股權,收購金額為701.31萬元。
海灣產業研究院成立于2019年8月,由海灣集團、海灣化學和青島海灣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海灣精細化工”)共同出資設立,持股比例分別為50%、30%和20%,其中海灣精細化工為海灣集團的全資子公司。本次收購完成后,海灣化學的持股比例增加至80%。
2021年和2022年1-6月,海灣產業研究院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21.56萬元、0萬元,凈利潤分別為-249.96萬元、-80.38萬元;期末總資產分別為5,306.70萬元、5,178.97萬元,凈資產分別為1,367.64萬元、1,287.26萬元。
在介紹海灣產業研究院的情況時,招股書再現低級錯誤,對應的主語披露為了“海灣港務”。
(截圖來自招股書)
海灣化學轉讓的子公司為青島海晶置業有限公司(下稱“海晶置業”),海晶置業設立于2015年,主營業務為房地產開發經營。IPO申報的前一年,海灣化學為優化產業結構,剝離非主業,將持有的海晶置業100%產權無償轉給海灣集團。
除了信披出現的低級錯誤外,招股書前后對一名董事和一名監事兼職的披露也有不同。
據招股書披露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核心人員的兼職情況,除海灣化學及其子公司外,董事張慧榮還在青島恒益水洗有限公司(下稱“恒益水洗”)擔任財務經理;監事張重陽擔任宸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宸芯科技”)等6家企業的董事。
而招股書披露的關聯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或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其他企業情況顯示,張慧榮除了擔任恒益水洗財務經理外,還擔任青島遠東環亞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的財務經理;張重陽在5家公司擔任董事職務,其中并不包括宸芯科技。
報告期內被監管警示,在建工程曾未批先建
海灣化學不僅自身信披存在矛盾,部分產品產能還與控股股東披露數據存在出入。
據招股書,報告期內,海灣化學主要產品偏硅酸鈉的產能分別為16萬噸、16萬噸、16萬噸和8萬噸,產量分別為10.16萬噸、10.28萬噸、11.07萬噸和5.6萬噸,偏硅酸鈉產品的細分類別包括零水偏硅酸鈉和五水偏硅酸鈉。
但海灣集團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披露,2019年和2020年,海灣化學零水偏硅酸鈉的產能分別為5萬噸/年、4.5萬噸/年,五水偏硅酸鈉的產能分別為7萬噸/年、10萬噸/年,合計分別為12噸/年、14.5萬噸/年;同期海灣集團零水偏硅酸鈉、五水偏硅酸鈉的產量合計為10.19萬噸/年、10.17萬噸/年,其中2020年產量少于海灣化學招股書披露數據。
(截圖來自海灣集團2022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資券募集說明書)
而在IPO審核期間,海灣化學就因為信披問題被予以監管警示。
2023年1月6日,證監會公示了2023年第一批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抽簽情況,5家企業被抽中檢查信息披露質量及中介機構執業質量,海灣化學是其中之一。
2024年5月13日,上交所上市審核中心出具了關于對海灣化學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海灣化學存在兩項違規行為:(一)未完整披露員工持股平臺股權質押解除情況;(二)多項會計核算存在不準確情形,涉及銷售費用、主營業務成本、長期待攤費用、政府補助、存貨、固定資產等多個科目。
除此之外,海灣化學還有一項在建工程項目存在未批先建的情況。
據招股書,報告期各期末,海灣化學的在建工程賬面價值分別為146,863.14萬元、80,729.85萬元、142,062.22萬元和236,840.76萬元,占非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2.20%、10.60%、16.38%和24.55%。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2023年2月25日),海灣化學主要未完工交付項目包括3x7.5萬噸/年甘油法環氧氯丙烷項目(一期工程)、15萬噸/年環氧樹脂項目、40萬噸/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擴建項目、24萬噸/年高端聚碳酸酯用雙酚A項目(下稱“雙酚A項目”)和24萬噸/年高端聚碳酸酯用雙酚A等項目供汽配套工程(下稱“雙酚A供汽配套工程”),其中前三個項目為本次募投項目。
招股書披露,雙酚A項目和雙酚A供汽配套工程預計投資金額分別為19.37億元、4.94億元;但同期披露的審計報告卻顯示,兩個項目的預算數分別為33.50億元、6.50億元,金額相差較大。
青島新聞網2021年9月7日報道曾提及到了海灣化學雙酚A項目在建。雙酚A項目于2021年12月20日才取得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批復顯示,該項目總投資193,737萬元,除了產線裝置外,主要建筑內容還包括變配電站、機柜間各1座。
據青島西海岸新區商事主體信用信息網行政處罰信息,雙酚A項目部分完工建筑未取得相關部門辦理的審批程序,構成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情形,涉及到的建筑就包括變配電站、機柜間,該事項最終不予行政處罰。
(截圖來自青島西海岸新區商事主體信用信息網)
海灣化學的IPO審核至發稿時仍未有最新的動態,本刊也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