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柏曉華
編輯:蔣希音
2024年6月,嘉興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杰特新材)北交所IPO申請獲受理,目前已更新第二輪問詢回復材料。
公開資料顯示,杰特新材(前身海寧杰特玻纖布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主營業務為多品類玻纖基布、化纖基布及涂層布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股權架構顯示,創始人談棟立與張玉江通過33.19%和9.48%的持股比例及《一致行動人協議》確立控股地位。
前供應商與關聯客戶或關系緊密
據申報材料,浙江宇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稱:宇立新材料)由實控人談棟立姨父張建平及其女兒張宇蝶控制,是國內玻纖窗簾和投影布行業市場占比較大的廠家,同時也是杰特新材2010年成立至今的穩定客戶。杰特新材側重基布生產,宇立新材料聚焦終端產品制造的業務分工模式延續至今。
早在2017年,上市公司先鋒新材(300163)就曾籌劃收購宇立新材料全部股權及杰特新材50%股權但最終未能成功。值得注意的是,先鋒新材2017年發布的報告書顯示,高水華系宇立新材料實控人張建平的配偶,而杰特新材在2022年新三板掛牌時的《公開轉讓說明書》披露,同名人員“高水華”曾為杰特新材創始股東之一(持股25%),該股東于2012年將全部股權轉讓給實控人談棟立后退出。
報告期(指2021年至2023年)內,宇立新材料為杰特新材貢獻了13.10%-21.62%的營收;同時,宇立新材料指定杰特新材使用其提供的環保膠以保證產品一致性,并為杰特新材提供PVC加工服務,雙方存在高度業務協同性,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杰特新材將宇立新材料認定為關聯法人。
此次IPO,交易所還關注到杰特新材向關聯方宇立新材料銷售毛利率明顯高于玻纖基布整體毛利率,以及雙方(及實控人)資金往來問題。2023年,宇立新材料實控人張建平向杰特新材實控人之一的張玉江出借資金60萬元,雖經確認為朋友借款,仍顯示出實控人之間資金往來的復雜性。
另據問詢材料,2021年12月,杰特新材的實控人談棟立將個人經營貸款1,000萬元通過杰特新材(貿易收入類采購)供應商海寧鑫豪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鑫豪貿易)進行轉貸。
企查查顯示,成立于2015年的鑫豪貿易由自然人計張麗100%持股,主營業務為經編布、PVC膜、燈箱布、窗簾布等批發、零售,其主要銷售的產品應與宇立新材料存在重疊。同時,鑫豪貿易或與杰特新材的關聯方宇立新材料關系不一般。
據鴻豐小貸2017年年報,早在2017年,張建平、高水華、張宇蝶三人就通過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為鴻豐小貸對鑫豪貿易商業承兌匯票的擔保業務提供擔保。
(截圖源自鴻豐小貸2017年年報)
此外,鑫豪貿易還與張建平家族控制的宇立新材料在工商年報中留下的信息有關聯。
據企信網及企查查,2021年,兩家企業工商年報登記同一聯系電話(87986583);2023年,鑫豪貿易聯系電話變更為135****9977,號碼歸屬人馮*鳳疑與宇立新材料財務負責人同名。
(截圖源自鑫豪貿易2021年工商年報)
(截圖源自宇立新材料2021年工商年報)
2020年年底,馮海鳳還與鑫豪貿易的實控人計張麗同名人員共同參加宇立新材料十五周年慶典活動。
(截圖源自宇立新材料公眾號推文)
綜上,鑫豪貿易與關聯方宇立新材料或關系不一般。而杰特新材披露,談棟立選擇其進行個人貸款轉貸,是基于雙方的朋友關系,與公司業務無關,報告期內公司與鑫豪貿易未發生交易,亦不存在鑫豪貿易為公司承擔成本費用等利益輸送情形。據杰特新材新三板公告顯示,其在2020年曾向鑫豪貿易采購滌綸涂層卷簾布。
實控人“朋友圈”綁定施工方
前文提到,杰特新材實控人談棟立通過鑫豪貿易轉貸1,000萬元,其中800萬元用于代償其配偶對于浙江中朝建設有限公司(下稱:浙江中朝)及其實控人的借款,且報告期內兩人與浙江中朝及其關鍵人員存在多筆大額資金往來,問詢回復稱為基于朋友關系發生的短期借款,用于談棟立家庭購房驗資、投資理財等用途。
值得一提的是,報告期內,浙江中朝還作為建設施工單位為杰特新材新廠房提供工程建設服務。
交易所關注到,由浙江中朝負責建設的杰特新材紡織車間、研發車間單位建筑成本明顯高于其他廠房。杰特新材回復稱成本差異源于建設時點不同、建筑工程使用功能不同。
杰特新材強調系采用邀標方式確認施工方,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和比較,擇優選擇中標候選人,在評審過程中主要考慮施工方的施工資質、建設經驗、報價、付款條件、交期等因素。
根據第三方機構編制的預算,杰特新材紡織車間、研發車間的預算造價為4,289.2935萬元(含稅價,包含施工方利潤),參與競標的三家供應商,浙江中朝報價3,468.59萬元為最低,較預算造價下浮19.13%。綜合考慮后,公司最終選擇浙江中朝為紡織車間、研發車間的施工方。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顯示,2020年9月,浙江中朝參與杰特新材紡織車間(一期)項目、研發車間(二期)項目,合同(中標)金額分別為1,760萬元和1,140萬元,合計2,900萬元,且兩項目招投標一欄均顯示招標方式為“直接委托”。
(截圖源自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截圖源自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
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登記的項目內容與為建造內容一致,則其合同(中標)金額較預算造價4,289.2935萬元下浮32.39%,其是否在合理浮動區間內,及招標方式為何是“直接委托”而非申報材料強調的“邀標方式”,均需要杰特新材作出回復。
2021年,浙江中朝承包建設的杰特紡織車間、杰特紡織車間轉固,新增固定資產3,146.79萬元。問詢回復表示,杰特新材已通過第三方監理嚴格管控施工質量、進度及資金使用,按合同執行驗收結算,與供應商浙江中朝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資金體外循環或利益輸送。
據企查查,嘉海綜執(2021)罰決字第15-0020號文披露,2021年6月,浙江中朝建設杰特新材紡織車間、研發車間過程中因防塵措施不到位而被浙江省海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3萬元,但這似乎并不影響杰特新材的再次選擇。
(截圖源自企查查)
2024年3月,杰特新材就本次北交所IPO募投項目“年產1,973萬平方米高性能防護功能材料生產項目”擬新建二期廠房招投標,浙江中朝的報價在五家競標供應商中處于次低,而杰特新材在考量各家供應商資質后,再次選中浙江中朝。問詢回復顯示,雙方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嘉興杰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建車間、傳達室項目工程》),合同金額為4,880萬元。
然而,據嘉海綜罰執決字(2025)第000556號文件,2025年1月20日,浙江中朝在“杰特新材新建車間、傳達室”項目施工中再次因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被海寧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1.1萬元。
問詢回復顯示,杰特新材本次北交所IPO募投項目“年產1,973萬平方米高性能防護功能材料生產項目”已于2024年8月5日完成新建車間的地基與基礎工程驗收工作。截至2025年2月28日,施工進度廠房內外粉刷完成50%,地坪澆筑完成70%,鋁合金窗完成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