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沈曉宇本次質押股數100萬股,質押起始日是2025年4月24日,質權人是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為2.58%,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43%,質押融資資金用途是為公司借款提供擔保。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吳墨 編|深海
4月25日,東尼電子發布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質押的公告。
據公告,東尼電子于近日獲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沈曉宇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質押。
沈曉宇本次質押股數100萬股,質押起始日是2025年4月24日,質權人是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為2.58%,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0.43%,質押融資資金用途是為公司借款提供擔保。
公司控股股東沈新芳、沈曉宇未來半年內到期的質押股份數量為4600.75萬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為40.47%,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19.79%,對應融資余額為2.41億元;未來一年內到期(含半年內到期部分)的質押股份數量為4850.75萬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為42.67%,占公司總股本比例為20.87%,對應融資余額為2.41億元。具體以實際辦理股票解除質押登記情況為準。公司控股股東資信狀況良好,具備相應的資金償還能力,還款資金來源主要為其自有及自籌資金。
公司控股股東沈新芳、沈曉宇不存在通過非經營性資金占用、違規擔保、關聯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東尼電子稱,本次股份質押事項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融資授信及融資成本、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本次股份質押事項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產生影響,控股股東與公司在產權、業務、資產、人員等方面相互獨立,對公司的控制權穩定、股權結構、日常管理不產生影響;
本次股份質押事項不存在控股股東需履行業績補償義務的情形。
公司將持續關注控股股東的股份質押、解質情況,并按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值得關注的是,同日,東尼電子發布關于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東尼電子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1120250010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買入過,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盤持有東尼電子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參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東尼電子專利信息172條,著作權信息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