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2025年4月21日,貝因美融資買入9278.73萬元,融資償還1.28億元,融資凈償還3560.84萬元,連續3日凈償還累計7566.52萬元。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文|簡白 編|深海
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2025年4月21日,貝因美融資買入9278.73萬元,融資償還1.28億元,融資凈償還3560.84萬元,連續3日凈償還累計7566.52萬元。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4月16日,貝因美發布關于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貝因美、謝宏、金志強、包秀飛、陳濱、李志容、張洲峰: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公司收入確認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上述事項導致公司定期財務報告披露不準確;二是公司控股股東貝因美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形,控股股東2021年和2022年分別占用公司資金3091.66萬元和1693.55萬元,上述資金在當年內歸還公司;三是公司對廣西全安圣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財務資助事項未及時審議并披露。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22〕26號)第二十三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你們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對此,已代理眾多股票索賠、獲賠的江蘇勝衡律師事務所主任宋聯民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5年4月16日之前買入,且在2025年4月17日收盤時持有貝因美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99)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雷達財經注意到,3月14日,貝因美發布關于控股股東收到民事裁定書的進展公告。
貝因美于今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貝因美集團函告,貝因美集團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杭州中院”)出具的《執行通知書》(〔2025〕浙01執444號)、《執行裁定書》(〔2025〕浙01執444號)。
公司分別于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7日、2024年9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巨潮資訊網上披露了《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77)、《關于控股股東收到民事裁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78)、《關于控股股東部分股權被輪候凍結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95)。根據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書》(〔2023〕浙01認港3號)、《財產保全通知書》(〔2023〕浙01認港3號、〔2023〕浙01執保278號),貝因美集團持有本公司的4.42萬股和前期已質押予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的3696.97萬股被杭州中院司法凍結,貝因美集團持有本公司的2833.16萬股被杭州中院輪候凍結。
近日,依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作出的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23)浙01認港3號裁決書,因被執行人Beingmade?Health?Management?Corp.、貝因美控股(國際)有限公司、貝因美集團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申請執行人FNOF?Treasure?Train?Limited向杭州中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標的為人民幣1.98億元及債務利息,執行費為人民幣26.5萬元。
貝因美稱本案件的執行對本公司生產經營不產生直接重大影響,本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各項業務均有序開展。
相關被凍結股份若被法院強制執行,可能引發貝因美集團的后續被動減持,非其主觀意愿的行為。法院強制執行引發的后續權益變動存在時間、數量、價格的不確定性,公司將嚴格遵守相關規定,并督促相關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天眼查顯示,貝因美參與招投標項目7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3380條,專利信息7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