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收訖股權轉讓首期款50萬元,普羅文化所持佳邁云盛前述股權已于2024年3月11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過戶手續,佳邁云盛的經營管理交接手續已于2024年3月13日完成,控股股東已由普羅文化變更為股權受讓方兆盈實業。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闌珊 編|深海
4月14日,佳云科技發布關于轉讓控股孫公司股權的進展公告。
據公告,佳云科技于2024年3月4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控股孫公司股權的議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普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羅文化”)以人民幣198萬元轉讓其所持有的重慶佳邁云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佳邁云盛”)97.66%股權給浙江兆盈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兆盈實業”)。
公司已于2024年3月6日收訖股權轉讓首期款50萬元,普羅文化所持佳邁云盛前述股權已于2024年3月11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過戶手續,佳邁云盛的經營管理交接手續已于2024年3月13日完成,控股股東已由普羅文化變更為股權受讓方兆盈實業。根據各方簽署的股權轉讓相關協議約定,兆盈實業應于2024年9月30日前且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備案手續后,向普羅文化支付剩余股權轉讓款148萬元,截至2024年10月8日,普羅文化尚未收到相關尾款。普羅文化已收到共計40萬元股權轉讓尾款,剩余108萬元仍未支付。
近期公司收到普羅文化與何繼華、兆盈實業、杭州天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一案相關的《民事裁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原告深圳普羅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與被告何繼華、浙江兆盈實業有限公司、杭州天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一案,原告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保全被告名下價值人民幣154.81萬元的財產,紫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保單保函》,為上述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百零四條、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查封、凍結或扣押被告何繼華、浙江兆盈實業有限公司、杭州天脈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154.81萬元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10月30日,佳云科技發布關于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經查明,佳云科技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佳云科技的子公司佳節文化于2021年組織舉辦C-LOUD音樂嘉年華項目,該項目導致佳節文化發生重大虧損。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確認佳節文化2021年10月發生虧損6824.8萬元,至2021年10月末累計虧損7063.24萬元,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3.61億元)絕對值的19.56%,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應當及時披露上述重大虧損情況,但未及時披露。
佳云科技于2022年1月28日公告的《2021年度業績預告》中披露了預計虧損情況,于2022年4月28日公告的《2021年年度報告》中披露了佳節文化虧損金額。
綜合考慮佳云科技子公司發生重大虧損事項已披露,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等情況,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并充分考慮各責任人員職責身份、任職期限、勤勉盡責程度等與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關聯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一、對佳云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120萬元罰款;二、對郭曉群、鐘亮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40萬元罰款;三、對劉超雄、朱宏磊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受損投資者可維護自身權益。凡是在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4月27日之間買入過,并在2022年4月27日收盤時持有3000股以上佳云科技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報名請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參與,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佳云科技參與招投標項目5次;知識產權方面有商標信息9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