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事實,是一種可貴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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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夫山泉的“反擊”
7月16日下午,香港消委會終于露面,并重申全部30款測試樣本(包括農夫山泉)沒發現有害物質超出世衛的相關準則值,所有樣本可安心飲用。
就在今天早上,農夫山泉發的一份《律師函》引起熱議。律師函直接“硬剛”香港消委會。
原來,近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本地市面上購買了30款常見的瓶裝水樣本進行測試,宣稱在天然礦泉水一項中,來自中國內地的百歲山和農夫山泉瓶裝水樣本檢出每升3微克的溴酸鹽,達到歐盟適用于經臭氧處理的天然礦泉水和泉水的溴酸鹽最大限值,但遠低于美國、日本、英國以及世界衛生組織訂立的飲用水質量標準——每升10微克溴酸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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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引起一些媒體的過度解讀,部分標題非常聳人。
農夫山泉《律師函》中將事情講得很清楚:中、美、歐、日、世界衛生組織飲用水標準規定溴酸鹽不超過10微克/升, 農夫山泉本次檢測量僅為3微克/升,遠遠優于世界各國標準。即便套用不適用的歐洲礦泉水標準,農夫山泉依舊符合其標準。同時指出了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存在的三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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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適用標準類別錯誤。
被檢測的農夫山泉產品為飲用天然水產品,測試結果表格中該產品的成分也明確標注“天然水(深層湖水)”。但在評價時,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卻將其放在“天然礦泉水”序列與不同類產品比較,并強行適用了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
而根據歐盟飲用水安全標準,溴酸鹽安全含量為不超過10微克/升。中國內地、中國香港地區、美國、日本、世界衛生組織等各類飲用水安全標準中,溴酸鹽安全規定也均為不超過10微克/升。換句話說,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產品為3微克/升,完全符合以上各國各地區飲用水安全標準,屬于優質合格產品。
其二,標準判定錯誤。
農夫山泉飲用水作為生產和銷售于中國內地及中國香港地區的產品,必然以所屬區域的法規為優先適用標準。農夫山泉產品嚴格符合中國內地及中國香港地區的生產標準要求,所有瓶裝水出廠前均需經過消毒環節(目前行業主要采用臭氧殺菌方式)。
但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強行將中國香港地區銷售的產品套用并不應適用的第三方標準,罔顧不同法規要求下的生產、技術背景差異,且不考慮臭氧處理的效應,得出的結論極不科學也極不嚴謹。
其三,評價語言不專業、有故意誤導性。
任何標準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使用"上限"或“下限”是明顯故意錯誤,有意誤導。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進行評價時,回避直接表述“合格與否”這樣的重要結論,卻故意混淆安全標準,使用“達到上限”這樣極易導致消費者誤解產品安全性的不嚴謹表述。
此外,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在文章里用語十分不專業,評論說,“多用”、過量食用溴酸鹽會引起惡心。但什么是“多”?根據紐約州衛生部報導的出現了惡心、嘔吐、腹瀉和腹痛等胃腸道癥狀者,其接觸溴酸鹽的水平是所檢測飲用水產品中溴酸鹽的數千倍!
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嘩眾取寵,故意引起恐慌。
正因此,農夫山泉及時拿起了法律的武器,要求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書面澄清、道歉并消除給農夫山泉帶來的所有負面影響。
2
事實如山
謠言止于智者,更止于及時、全面、透明的事實。
公開資料顯示,溴酸鹽是礦泉水或山泉水等天然水源在經過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產物。關于溴酸鹽的含量,世界各地都嚴格規定了標準。
先看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標準:不超過10μg/l (0.01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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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的標準:不超過0.010 milligrams per liter (同樣是10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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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歐盟,歐洲議會及理事會(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THE COUNCIL)給出的標準是:不超過10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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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加拿大衛生署(Health Canada)的標準是:不超過0.01 mg/L (10 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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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日本環境省制定的標準是:不超過0.01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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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中國大陸的標準:不超過0.01 mg/L(10 μg/l),來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對包裝飲用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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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水務署制定的香港食水標準,同樣規定是:不超過10μ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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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不難發現,無論是世界衛生組織、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還是中國大陸和中國香港,對飲用水溴酸鹽含量的規定都為上限10微克/升。
而在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的文章中,農夫山泉天然水溴酸鹽含量實際檢測值為3微克/升。
也就是說,農夫山泉天然水的溴酸鹽控制水平遠遠優于上述標準。
而且,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套用的歐盟礦泉水標準并不適用于天然水。即便如此,農夫山泉天然水依舊符合歐盟更為嚴格的礦泉水標準(3毫克/升),數值在其限定的標準內。
事實就在眼前,香港消費者委員會還想渾水摸魚?
3
牢記底線
時至今日,農夫山泉可以說是“國民產品”。
在中國任何城市,任何一家便利店,甚至是山村里的小賣部,都能看到農夫山泉的飲用水或者系列飲料。
這樣一家國民企業,對水源地格外重視。官網信息顯示,農夫山泉目前有十二大水源地,分布在浙江千島湖、廣東萬綠湖、新疆天山瑪納斯、吉林長白山、福建武夷山等地,都是中國頂級的水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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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此番操作,發表含糊不明的報告,明顯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且有意誤導大眾消費者。
回看過往,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不是第一次出現這種“烏龍”。
例如2021年底,“奧利奧等數十款餅干查出含有致癌物”“60款餅干檢出基因致癌物,奧利奧、無印良品等知名伴手禮均上榜”等文章在自媒體上傳播,不少寶爸寶媽憂心忡忡。
事情的起因同樣來自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該機構于2021年3月至5月,從超市、百貨公司、食品店等地搜集了60款預先包裝餅干樣本。
彼時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發布的檢測報告稱,“全部樣本均檢出不同程度的污染物或基因致癌物。”
事情越傳越邪乎,但后來根據上觀新聞的求證,部分自媒體誤讀、夸大了香港消委會報告。實際上,這份報告的主要目的不是告訴消費者某些餅干致癌,而是檢測發現餅干不夠健康,除了含有潛在致癌物外,含糖含鹽含油量也較高。而且相關檢出物均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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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如果你仔細檢測,幾乎任何食物都可以檢測出某種物質。最關鍵的不在于是否能檢測出,而在于檢測出的物質是否符合相關標準。
本來是一個溫馨提示,結果變成了“致癌物預警”。在筆者看來,這里邊也少不了部分香港媒體的推波助瀾。
一個經典的例子是2020年8月,香港消委會發布奶粉比較試驗報告提到,部分樣品檢出致癌物,但都符合歐盟相關標準上限。
但實際上,部分媒體在轉述過程中,不夠全面準確,離開劑量談毒性,只突出報道相關物質的“檢出”,而未全面報道檢出量是否符合相關標準,這只能徒增消費者的恐慌。
尊重事實,客觀全面——這不僅是專業素養,更是底線!這一點,無論是香港消委會還是香港媒體,都應該牢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