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塞力醫療發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北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從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北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2025]2號)。
經查明,塞力醫療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未按規定披露關聯交易及資金占用;二、未按規定披露重要合同訂立事項。上述違法事實,有塞力醫療相關公告、股權轉讓協議、還款協議、蓋章申請表、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由此可見,對塞力醫療的違法事實已經確認,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21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4月27日后賣出或仍持有并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的投資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也可將姓名、聯系電話與交易記錄(建議為Excel文件)發送到郵箱?quanyi85651425@163.com?,參與索賠征集活動。本次索賠征集可主張的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當然,最終的獲賠條件與獲賠金額將以法院認定為準。投資者在未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關聯交易信息披露違法事項,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對重要合同未及時披露事項,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綜合以上兩項:一、對塞力斯醫療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0萬元罰款;二、對溫偉給予警告,并處以610萬元罰款;三、對王政給予警告,并處以130萬元罰款;四、對楊贊、劉源、溫小明給予警告,并處以80萬元罰款;五、對溫一丞、范莉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六、對劉文豪給予警告,并處以55萬元罰款;七、對熊飛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
對公司的影響及風險提示,塞力醫療在公告中稱: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的情形未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
據公開資料顯示,塞力醫療的主營業務為集約化銷售業務、單純銷售以及自主體外診斷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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