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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神奇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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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土拍“鬧劇”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今天的話題得從一場土拍說起。4月18日,上海2023年第一批商品住宅用地首次開拍。據了解,首批19宗涉宅用地將在4天內完成出讓,總出讓面積94.4萬平方米,總起拍價高達483.4億元。
在寸土寸金的魔都,拍地可是一件刺激的事,極為考驗房企們的專業、速度甚至是運氣。
當天上午11時17分,經歷了54輪報價后,普陀區桃浦社區H6街坊H6-5地塊進入一次書面報價,最終被浙江交投&象嶼以37.78億元的總價聯手拿下,溢價率9.51%,刺激但還算順利。
但到了下午,奇怪的事情出現了。浦東新區16號線周浦站的一塊地,從13:30持續到了19:30左右——
足足6個多小時。
是土拍太激烈、眾房企都想要這塊地嗎?答案令人啼笑皆非,是資料審核環節出問題了——
越秀地產在最后關頭,因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不符合,最終被取消了參拍資格。
煮熟的鴨子飛走了,還是以這種離奇的方式,越秀和合作伙伴感到驚訝,相關代表在現場請求進行申訴。
遺憾的是,申訴被無情地駁回了。這一來,原本和越秀地產聯合的華發也被迫出局。最終招商蛇口+南昌市政聯合體“撿漏”這塊地,另外的田林地塊則被中鐵置業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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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地產深度報道
另據資料顯示,4月18日,越秀和華發參與的這宗地,以及越秀和中鐵建參與的徐匯區田林地塊,都顯示“交易結果錄入”,而不是跟其他地塊一樣顯示為“交易結果公示”。目前查看這兩塊地,則已經是 “結果公示” 狀態了。
如此鬧劇,筆者還是第一次見,背后有何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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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可以,今年不可以?
這個問題的答案,得回到事件中尋找。
以徐匯田林地塊為例,筆者查詢到的資料顯示,越秀地產聯合中鐵建于4月18日14:00參與了徐匯區田林街道167-02(n)地塊(地塊公告號:202302803,即“徐匯田林地塊”)的現場競買活動。
越秀用的報名主體為“沈陽越秀地產有限公司”,聯合參拍股比為49%;中鐵建報名主體為“中鐵房地產集團華東有限公司”,聯合參拍股比為51%。
工商資料顯示,“沈陽越秀地產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普通房地產開發、自有房屋租售等,但卻被上海土地交易中心因“經營范圍不符”而取消其競拍資格。這哪里不符合了,不知道上海土地交易中心有沒有給出詳細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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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天眼查
離奇的是,資料顯示,昆山國匯置業有限公司經營范圍與越秀地產報名主體經營范圍表述一致,卻未被取消參拍資格。想問下上海土地交易中心,這是何故?不知對徐匯田林其他未競得的開發商,是不是一種不公平?
更有意思的還在后面。就在去年,杭州越秀成功報名參投上海嘉定工業區南門社區地塊。筆者查看了去年嘉定地塊的公告與本次地塊公告的對比,條件完全一樣。奇怪了,去年杭州越秀報名成功,如今卻被無故剔除——這又是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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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對比
以上種種疑問一直盤旋在筆者腦海,這事也太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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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不要寒了大家的心
退一步來講,就算競拍報名條件真的在短時間內有重大變更,是否應該提前公示?
筆者查閱到的資料顯示,《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過程中企業經營資質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到,企業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其經營范圍由其章程確定,并依法按照相關標準辦理經營范圍登記,以向社會公示其主要經營活動內容。招標人在招標項目資格預審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不得以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作為確定投標人經營資質資格的依據——
不得將投標人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采用某種特定表述或者明確記載某個特定經營范圍細項作為投標、加分或者中標條件,不得以招標項目超出投標人營業執照記載的經營范圍為由認定其投標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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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如果競標條件發生重大變更卻不提前公示,等人家報名后,甚至是到最后一步,馬上就要競拍了才告知人家不符合要求,這不是耍人嘛?
這個問題,上海土地交易中心是否也應該給個說法?
從新聞來看,上海這次土拍,一眾房企可謂是熱情高漲。招商蛇口、華潤置地、越秀、建發、象嶼地產、保利發展、中鐵建、萬科等房企甚至斥巨額保證金報名10宗及以上地塊。據了解,拍地當日,越秀和華發還在桌子上特意擺上了橙子和香蕉,寓意成交。只是沒想到,等來了這個結果。
大家掏出真金白銀來支持上海,希望上海能不負眾望,給出一個合理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