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千億化工巨頭寶豐能源發布了2024年半年報,公司上半年業績有所回暖,營業收入同比增長29.09%;歸母凈利潤同比增長46.44%。扭轉了此前“增收降利”的不利局面,凈利潤重回30億規模以上。在半年報中,寶豐能源提到,公司的化工產品生產及煤礦開采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在現代煤化工產品生產方面仍存在高溫 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等不安全因素,在煤炭開采中也存在瓦斯、煤塵、水害、火災等不安全因素。
這絕非危言聳聽,而是寶豐能源已經經歷的慘痛教訓。事實上,從2023年至今,寶豐能源正式披露的安全事故就多達5起,共造成6人死亡和6人受傷。除了這些造成重大傷亡的事故,寶豐能源還披露2021年1月—2024年2月,三年多時間內該公司共計受到行政處罰120次,其中90次涉及安全生產問題。
雖然,寶豐能源公開表示“公司已經建立了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和安全教育培訓體系,并注重結合實際情況不斷改進,以減少安全事故對環境和人員的威脅。”但事實上,2023年寶豐能源的安全生產投入卻同比下降了93.22%。不僅如此,寶豐能源在半年報和2023年度ESG報告中也沒有將任何一起安全事故列入重大風險或重大事項。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事故與處罰之外,寶豐能源自2024年3月開始的安全生產“小罰”依舊不斷。
寧﹝銀興﹞煤安罰﹝2024﹞007號顯示, 6月13日,寧夏寶豐集團紅四煤業有限公司因1支架立柱漏液、支架立柱管子爆裂、支架伸縮梁千斤頂漏液、《紅四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中預警條件中對井下瓦斯濃度、一氧化碳濃度、礦井涌水量、沖擊地壓等礦井災害情況未及時更新等9項違規行為被興慶區應急管理局處于16萬元的罰款。
寧﹝鹽池﹞煤安罰﹝2024﹞102002號顯示,6月25日,寶豐能源全資子公司寧夏鹽池縣四股泉煤業有限公司因安全設備的安裝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未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從業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作業“三宗罪”被鹽池縣應急管理局處以6.5萬罰款。
除了安全生產方面屢屢“翻車”,寶豐能源在環境保護上也頻頻遭到監管關注。2021—2023年,寶豐能源分別因環境保護問題被行政處罰1次、4次、7次,呈現上升趨勢。從違法行為類型看,其中5次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的行為、5次涉及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行為,另外涉及未按規定申請領取輻射安全許可證、未完成碳排放配額履約清繳各1次。
近期,寶豐能源又因占用天然牧草地而在環保方面“踩雷”。2024年8月28日,寶豐能源全資子公司寧夏鹽池縣四股泉煤業有限公司由于未經批準擅自占用鹽池縣惠安堡鎮萌城村1513.73平方米(合2.27畝)天然牧草地和247.03平方米(合0.37畝)裸地建設二號井爆炸物品儲存庫項目,被鹽池縣自然資源局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2.64畝土地至鹽池縣惠安堡鎮萌城村民委員會;2.沒收在非法占用的1513.73平方米(合2.27畝)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3.對非法占用的1760.76平方米(合2.64畝)土地處每平方米4元罰款,計7043.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