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經查明,*ST賢豐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一、*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文|闌珊?編|深海
5月15日,*ST賢豐發布關于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建筑物所有權的進展公告。
據公告,2021年8月,經第七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批準,*ST賢豐(下稱“公司”或“甲方”)擬向晨熙實業投資(珠海橫琴)有限公司(下稱“晨熙投資”、“乙方”)轉讓位于珠海市金灣區三灶科技工業園的四塊宗地(201號、203號、205號、207號)及地上建筑物(下稱“標的資產”),轉讓定價為含稅1.42億元。
2022年8月,由于合同實際履行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土地歷史原因問題導致暫時無法交割,經交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對資產交割的時間、付款方式、過渡期權益作出變更與安排。
2023年2月2日,雙方簽訂《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建筑物所有權轉讓合同》之補充協議二,由于永輝路201號工業廠房不動產權證在新舊證書換發過程中,珠海市國土資產部門對房屋建筑物面積調整減少367.28㎡,故雙方對乙方權益補償進行了補充約定:在永輝路201號工業廠房成功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之日起十日內,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權益補償款項57.62萬元。
截至2024年2月12日,前述約定的資產交割期限已屆滿,因標的資產歷史問題尚未解決,標的資產未能完成交割。
2024年4月,經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批準,在乙方同意豁免公司違約責任的前提下,本次交易展期進行,標的資產的最晚交割完成日期(指最后一塊宗地的交割完成日期)延后12個月,即從2024年2月12日延至2025年2月11日。
截至2025年2月12日,前述約定的資產交割期限已屆滿,標的資產相關產權變更登記、交割等手續尚在處理過程中。
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建筑物所有權展期交易的議案》,綜合考慮公司整體利益,在標的資產已部分完成交割、乙方同意豁免公司違約責任的前提下,本次交易展期進行并簽訂補充協議四。
截至本公告日,原合同項下最后一個地塊“201號宗地”已完成過戶和交割,本次交易全部地塊交割已完成。
值得關注的是,3月23日,*ST賢豐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廣東局”、“我局”)下發的廣東證監處罰字[2025]4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ST賢豐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一、*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二、*ST賢豐披露的2023年三季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綜合考慮本案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及提供材料、公司已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等情況,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一、對*ST賢豐給予警告,并處以400萬元罰款;二、對韓桃子、張揚羽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80萬元罰款;三、對丁晨、謝文彬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20萬元罰款;四、對黃衛華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主任張晏維律師向雷達財經表示,根據證券法及相關規定,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30日期間買入,且在2024年1月30日收盤時持有*ST賢豐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報名參加索賠。免費報名關注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進行索賠登記。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賢豐知識產權方面有專利信息9條;此外企業還擁有行政許可12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