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4月29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北監管局發布了行政處罰決定,劍指東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東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違規開展同業拆入業務、開展票據業務不審慎、未真實反映資產質量等行為,嚴重違反了審慎經營規則。對此,河北金融監管局做出吊銷其金融許可證的處罰。
此外,時任該公司總經理的韓冰和董事長的郭軒也分別被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處罰。這一決定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金融行業合規經營的嚴格要求和對違規行為的零容忍態度。
AI財評
【財經銳評】東旭財務公司被吊銷牌照事件折射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監管套利模式的終結。核心問題在于:1)通過同業拆借短債長投,掩蓋集團流動性風險;2)票據業務淪為關聯方融資工具,存在明顯自融嫌疑;3)資產分類不實暴露內控失效。這類"影子銀行"操作本質是將財務公司異化為集團提款機,2019年東旭光電債券違約已預警其資金鏈問題。監管此次"頂格處罰"釋放強烈信號:在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期,對產業系金融牌照的監管將全面收緊,特別是對涉及"三高"(高負債、高質押、高擔保)企業集團的金融子公司。未來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需回歸"司庫管理"本源,警惕淪為集團風險傳染的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