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5日,民政部發布最新數據,2025年一季度全國結婚登記181萬對,較去年同期減少15.9萬對,相比10年前高峰時期少了近一半。
來源 | 中訪網
作者 | 一杭工作室
4月25日,民政部發布最新數據,2025年一季度全國結婚登記181萬對,較去年同期減少15.9萬對,相比10年前高峰時期少了近一半。
這延續了自2015年以來的長期趨勢——除2023年短暫回升外,我國結婚登記數已連續十年走低,2024年更是以610.6萬對刷新1980年以來最低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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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上演“催婚” 大作戰
面對結婚率持續走低的問題,從國家到地方,全部出手了。
5月10日起,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將正式施行。此次修訂推出了“結婚全國通辦+取消戶口本”的重磅舉措,這可是繼2017年全面取消9元婚姻登記工本費之后,婚姻登記領域的又一重大變革。
這一系列舉措大大降低了結婚的門檻,讓結婚變得更為便捷。不過,在離婚方面,仍然設置了一定的門檻,備受爭議的離婚冷靜期并未取消。由此可見,國家的政策導向十分清晰。
此外,盡管全國人民呼吁多年的“取消調休”“落實雙休”尚未有實質性進展,但與結婚生娃相關的各種假期、補貼、優惠政策卻接連落地。
據統計,截至今年1月,全國至少有25個省(區、市)明確延長婚假,山西、甘肅最長可達30天,其他各省(市、自治區)婚假延長天數分別為10至23天不等。
除了延長婚假,更多支持婚育的政策也在不斷推出。
為了鼓勵結婚,一些地方開始直接發錢。自2023年4月起,紹興市上虞區向所有在上虞登記的初婚夫婦發放價值1000元的“新婚禮包”,涵蓋消費券、體檢套餐及文旅優惠。
同年8月,衢州市常山縣推出“早婚激勵”,對女方25周歲及以下、雙方均為初婚且至少一方為常山戶籍的夫婦,直接發放1000元現金獎勵。
今年起,獎勵金額更是升級,2025年1月,廣州市白云區龍歸南嶺村正式施行《初婚獎勵實施方案(試行)》。根據該方案,雙方或一方為南嶺村戶籍股東成員的初婚夫婦,婚姻關系至少保持1年,憑合法結婚證即可申領2萬元一次性獎勵;若新人雙方均為南嶺村戶籍股東成員,則共計可申領4萬元獎勵。
4月23日,南嶺村又推出“生育補助方案”,明確夫妻一方為南嶺村戶籍股東成員的,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分別可獲得1萬元、2萬元、3萬元的獎勵。這意味著,符合相關條件的家庭,若一路升級完成“結婚+生育”,累計最高能領取10萬元的豐厚獎勵。
甚至,浙江的高校也加入了“催婚”。3月2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要優化完善高校在校學生婚育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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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背后是人口問題
從國家到地方,一系列鼓勵結婚的政策舉措紛紛出臺,政府為何如此積極地“下場”催婚?
這背后,實則是人口問題這座“大山”帶來的沉重壓力。在我國,絕大部分生育行為依托于婚姻關系而發生,婚姻與生育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緊密聯系。從這個角度看,鼓勵結婚,本質上就是在為生育“加油打氣”。
2024年1月17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人口數據顯示,2024年末,全國人口為140828萬人,相較于上一年減少了139萬人。這已經是我國總人口連續第三年陷入負增長的困境,人口增長乏力的問題愈發凸顯。
與此同時,老齡化問題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劇。2024年,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攀升至15.6%,按照當前趨勢,預計到2032年左右,我國將步入占比超20%的超級老齡化社會。
而老齡化社會的加速到來,就像一場“多米諾骨牌”效應,不僅會導致勞動力市場的進一步收縮,還將給社會保障體系、養老服務等諸多領域帶來沉重的壓力。養老金支付壓力增大、醫療資源緊張、養老服務供需失衡等問題,都將成為社會必須面對的難題。
育媧人口發布的《中國人口預測報告2023》報告指出,倘若沒有實質有效的鼓勵生育政策出臺,生育率持續下滑的趨勢將難以扭轉。到2050年,我國總人口或將下降至11.72億;而到了2100年,人口規模將銳減至4.79億,屆時我國占世界人口的比例將從目前的17%大幅降至4.8%。如此巨大的人口落差,無疑會在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層面引發連鎖反應。經濟增長動力不足、消費市場萎縮、文化傳承面臨挑戰等問題,都可能接踵而至。
不過,近年來,也有了一些積極的政策調整,四川等地正嘗試讓生育登記與結婚“脫鉤”,生育登記不再將婚姻作為前提條件,新生兒上戶口也不再以結婚證為必要依據。這一舉措充分體現了政策的包容性,是鼓勵生育的務實之舉。這為那些有生育意愿但尚未步入婚姻殿堂的人群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保障,有助于進一步釋放生育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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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人數再下降,是刺激政策不到位么?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不斷出臺刺激政策,可成效寥寥,是力度不夠,還是沒觸及根本?
延長婚假、發放現金補貼等政策,從本質上來說,只是一種“經濟行為”。在現實生活中,高房價、教育內卷、職場高壓等問題,讓組建家庭充滿了風險與不確定性。在“996”工作制下,育兒成本遠超收入增速,幾萬元的獎勵對于許多家庭來說不過是杯水車薪,難以彌補長期的生活成本。
此外,政策設計與個體需求之間可能存在錯位。例如,離婚冷靜期雖然旨在降低沖動離婚率,但也加劇了部分人對婚姻契約的謹慎甚至恐懼;生育登記與婚姻脫鉤雖然包容了非婚生育群體,但配套的育兒支持體系仍顯薄弱。這些矛盾揭示了一個核心問題:如果政策僅僅將婚育視為人口增長的工具,而忽視了對個體幸福感的真實關照,就容易陷入“治標不治本”的困境。
歸根結底,結婚人數的下降并非一個孤立的現象,而是現代化進程中個體權利覺醒、社會結構轉型與制度滯后性共同作用的結果。政策若想真正發揮作用,需要從“鼓勵結婚”轉向“支持多元選擇”,從“經濟補償”升級為“系統性減負”,更需要在效率與人性之間找到平衡。畢竟,婚姻的本質不該只是人口統計表上的一個數字,而是個體在自由選擇中締結的情感與責任共同體。